来源:上海市足球协会微信公众号
关于对上海海港足球俱乐部及相关人员
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
各会员协会、足球俱乐部:
2026年3月22日,上海海港U20梯队与苏超南通队在南通体育中心体育场进行热身交流赛。比赛进行至下半场补时阶段,上海海港U20梯队6号球员邝继鸿在被对方球员犯规后,起身推搡对方球员,引发双方冲突激化,被裁判员出示红牌罚令出场。该行为违反体育道德,对赛场秩序造成不良影响。
根据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第十二条、第十三条、第四十八条、第五十三条、第五十五条、第五十八条之规定,现作出如下处罚:
一、对上海海港U20梯队6号球员邝继鸿予以通报批评。
二、在上海市足球协会主办的各级各类赛事中,对上海海港U20梯队6号球员邝继鸿停赛4场。
三、对上海海港足球俱乐部予以通报批评,并责成俱乐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。
四、责成上海海港足球俱乐部对全体人员(队员、教练员、工作人员等)进行法规和政策学习,加强思想教育,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,严格执行“五见面”“五到位”工作要求。
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。
上海市足球协会将依照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的规定,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,净化赛场风气。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。
上海市足球协会
2026年3月24日